近日,四川省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和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四川省将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50元/月、1650元/月、1780元/月,各档上调幅度分别为23.0%、19.6%、18.7%,年平均上调幅度分别为7.1%、6.1%、5.8%;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3元/小时、17.4元/小时、18.7元/小时,各档上调幅度分别为23.5%、20.8%、19.1%,年平均上调幅度分别为7.3%、6.5%、6.0%。新标准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以及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7%,上线(预警线)为11%,下线为3%。企业工资指导线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川仁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