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业态主要包括两种工作形式:按需工作和众包工作。按需工作是指劳动者围绕社会成员的实际需求,通过平台公司的应用程序提供服务的工作方式,主要涉及运输、送餐、快递、家政服务等行业。平台公司会设置最低质量服务标准并管理员工。众包工作是指通过在线平台完成一系列任务的工作方式,平台通过互联网与无数组织和个人联系,可划分为开放式平台和整体性平台,员工呈现创客化趋势。
从理论上看,这些活动甚至不被认为是工作。新业态劳动者被归类为独立承包商或自营劳动者,无法确认与用工平台的劳动关系,因而不享有劳动法律所赋予的各项劳动权利。司法实践中,目前只重视典型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忽视对非典型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的探索。随着新业态用工的不断发展,未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需要加强对新业态劳动者的权益保护。
笔者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多管齐下、分类施策。
一是加强源头立法,制定涉及新业态劳动者利益的法律法规政策。政府有关部门应坚持包容审慎的原则,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统筹处理好促进新业态发展和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的关系,在促进新业态健康发展的过程中解决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防止泛劳动关系化和去劳动关系化的错误倾向。
二是进行分类施策,合理界定新业态用工的不同类型,分类规范引导。政府有关部门应对适用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劳动用工方式依法予以规范;对不适用于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新型用工模式,通过新法规范和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相结合的方式,合理确定平台企业、劳动者、关联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强化行业自律。
三是坚持兜住底线,保障新业态劳动者基本权益。政府有关部门应坚决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推动新业态企业依法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不得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要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鼓励新业态企业与劳动者合理约定工作时间;政府要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健康权,完善适应新业态的社会保障政策,化解新业态劳动者职业伤害风险。
四是创新治理方式,强化各方责任,构建和谐用工关系。政府有关部门要完善新业态企业、工会、行业协会等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工会作用,拓宽入会渠道,简化入会程序,推广网上入会审批手续,探索以个人身份入会办法,加强对新业态劳动者的维权服务;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职工增强守法诚信意识,依法理性有序表达诉求;加强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工会、法院、人社、司法联动机制,加强劳动关系领域风险排查化解、应急处置;鼓励新业态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建立企业与员工的命运共同体。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乔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