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发挥题库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题库开发工作效率,实现资源共享,滚动开发,经研究,我中心决定针对部分职业征集题库试题资源和题库开发单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 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止。
二、 征集范围
主要针对本通告所附《征集题库资源职业目录》(见附件1)所列职业及其下属工种征集题库资源和题库开发单位。
三、 申报条件
(一)应征的题库资源应满足以下条件:
1. 依据2008年以后编制或修订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发;
2. 鉴定要素细目表、理论知识试题和操作技能试题的编写格式及结构基本符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开发指南》的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二)申请成为题库开发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法人资格;
2. 具备组织业内专家开发题库的能力;
3. 在所申报的职业上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知名度;
4. 承担和参与相应职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发工作的单位优先。
四、 申报方式
(一)题库试题资源
申请单位需分职业(工种)等级将理论知识、操作技能试题(附各等级的鉴定要素细目表)刻入光盘,做好标识,填写《题库试题资源明细表》(见附件3),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以“某单位某职业题库资源申报”为主题)。
(二)题库开发单位
申请单位应按要求填写《题库开发单位申请表》(见附件4),并加盖公章后,与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一并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以“某单位某职业题库开发单位申报”为主题)。
五、 联系方式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随时与我中心标准规范和题库开发处联系。
联 系 人: 陆照亮、刘永澎
联系电话:010-84661329、84661321
传真电话:010-84661310
电子邮箱: bzgf@cettic.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路3号
邮政编码:100101
附件: 1.征集题库资源职业目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22年1月21日